小区架空层被改为物业员工宿舍 业主维权获胜,法院判付使用费

小区架空层被改为物业员工宿舍 业主维权获胜,法院判付使用费

小区架空层被改为物业员工宿舍

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案例中,A小区的业主们遇到了一个问题:原本规划为“绿化架空层”的空间,在他们入住后,被发现被开发商B公司改造成了物业员工的宿舍。这一改变在2017年10月才因政府公告而为业主所知,公告指出这些改造是违法建筑,并要求拆除。最终,这些非法加建在2019年1月由土地监察队执行了拆除。

对此,A小区业主委员会在2019年7月提起了诉讼,要求B公司和提供物业服务的C物业公司支付从2010年10月至2019年1月这段期间非法占用架空层的费用。业主们的立场是,作为“绿化架空”区域,架空层的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,而B公司和C物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共有权。

开发商B公司辩解称,购房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不分摊面积的建筑区域归卖方所有,因此他们有权处置架空层。C物业公司则表示,架空层的改造与其无关,不应承担拆除或赔偿责任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根据物权法,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、公用设施应属于业主共有。涉案架空层的功能定位为“架空绿化”,服务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,因此判定其属于小区公用设施,归全体业主共有。即便购房合同中有不同约定,也不影响其物权属性。法院进一步指出,由于B公司和C物业公司的占用行为构成侵权,需向业主支付占有使用费,但考虑到业主管理不善也导致了损失扩大,故判决两公司支付自2017年3月至2019年1月的使用费。

法院强调,维护架空层原有设计功能对于提升业主居住品质至关重要,此案判决有助于纠正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当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,保障业主权益。同时,法院建议业主在购房时应详细了解小区规划并审慎阅读合同条款,面对侵权行为应勇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小区架空层被改为物业员工宿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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